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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INA CHEMICAL INDUSTRIAL EQUIPMENT ASSOCIATION
CHINESE JOURNAL OF CHEMICAL EQUIPMENT
2016年第3期 总第243期 目录

关于2011年度特种设备获证单位和授权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2-02-08 09:47:52栏目:政策法规 来源:

质检特函〔2012〕2号

关于2011年度特种设备获证单位和授权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特种设备获证单位和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和节能水平,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鉴定评审、能效测试工作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共派出28个检查组,对163家获证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授权鉴定评审机构、能效测试机构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方式

    为提高监督抽查的效果,加大对违法违规单位的惩戒力度,本次监督抽查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即:对安全附件、气瓶制造单位采用到单位现场检查和产品安全质量抽样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综合检验机构采取到制造单位检查产品质量和到检验机构核查监检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无损检测机构采取到大型石化工程现场监督抽查的方式,对鉴定评审机构采取到获证单位现场核查和到鉴定评审机构进行比对验证的方式。

    二、生产单位监督抽查情况

    此次监督抽查共检查生产单位80家,其中,锅炉制造单位6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6家,压力容器设计单位5家,安全附件制造单位10家,气瓶制造单位10家,电梯制造单位37家,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单位6家。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的监督抽查以移动式压力容器生产单位为重点,安全附件制造单位的监督抽查以安全阀制造单位为重点,电梯制造单位以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检验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为重点。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是对生产单位的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产品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制造监检工作质量进行资料审查,对鉴定评审工作质量进行比对验证。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被检查的生产单位能够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能够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能够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但仍有一些生产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锅炉压力容器生产单位

    1.共性问题

    (1)资源条件方面
    少数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持证焊工人·项不足,责任人员无技术职称,法规标准不能及时更新,无损检测、水压试验、原材料存放等基础设施不能完全满足生产要求。
    (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方面
    少数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修订质量管理体系,部分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不够完善、设计批准不够规范,部分锅炉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缺少锅炉节能技术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标准、相关部门职责与责任人签字混乱。
    (3)产品质量方面
    少数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中存在技术性错误、试设计文件错误较多,部分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存在产品开孔尺寸超标、焊评引用错误、焊剂未进行含水量复验、现场产品质量记录不齐全等问题。

    2.较严重的具体问题

    (1)常州蓝翼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个别设计文件存在较严重的技术性错误,将极度危害介质错误划分为中度危害介质,盛装极度危害介质的壳体采用局部无损检测且配用平焊(带颈)接管法兰。
    (2)乐山明兴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原材料、外协半成品保管及焊材复验不规范,无损检测仪器和部分焊接设备未定期计量检定,水压试验无专用场地和安全防护措施;质量管理体系缺少质量目标考核和相关部门职责规定,通用工艺守则无受控标识,未按鉴定评审要求进行整改;个别产品炉胆环焊缝射线底片缺少编号标识,像质计布置数量不够。
    (3)河南省恒安锅炉有限公司
    原材料保管和验收不规范,部分计量、机械性能试验设备、无损检测仪器等未定期计量检定,水压试验无专用场地和安全防护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缺少锅炉节能技术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标准,无质量目标考核规定,制造工艺文件不齐全;无体系文件的发放回收记录,无合同评审记录。
    (4)乐山乐通锅炉有限公司
    原材料、外协半成品存放标识及焊材验收不规范,部分焊接设备未定期计量检定,水压试验场地防护隔离不符合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未规定部门职责权限,锅炉工艺文件不齐全,部分焊接工艺无编制和审核人签字;个别产品弯管椭圆度超标,缺少炉胆检查试板。

    3.处理意见

    对常州蓝翼飞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乐山明兴锅炉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恒安锅炉有限公司、乐山乐通锅炉有限公司提出通报批评。

    (二)安全附件和气瓶制造单位

    对安全阀、气瓶制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的同时,对每家安全阀制造单位的两个型号规格的安全阀进行了动作性能(开启压力、排放压力、回座压力、开启高度、机械性能)试验、外观质量、阀门标志、技术文件等项目抽样检测,对每家气瓶制造单位的一个型号的气瓶进行了化学成分复验、外观检查、力学性能、金相检验、水压爆破实验、常温疲劳循环试验、压扁试验等项目抽样检测。

    1.共性问题

    (1)资源条件方面
    少数安全阀制造单位缺少阀门密封面专用研磨机等设备,技术人员专业及人数比例不符合要求。
    (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方面
    部分生产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修订质量管理体系,少数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缺少对产品标识、产品批次管理规定等内容;部分安全阀制造单位对外购的紧固件、密封件、阀体等零部件未严格控制质量,产品总装图性能规范表内容不正确;少数气瓶生产单位原材料标识不规范,未按规定对气瓶外测法水压试验装置进行定期校验。
    (3)产品质量方面
    部分安全阀制造单位的安全阀标志不符合要求。

    2.严重的具体问题

    江苏中吴高中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专业及人数比例不符合要求,无阀门密封面专用研磨机;抽样检测的2台安全阀动作性能试验不合格,安全阀标志不符合要求。

    3.处理意见

    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江苏中吴高中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撤销其安全阀制造许可证。

    (三)电梯制造单位

    1.共性问题

    (1)资源条件方面
    部分生产单位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生产设施配置不全,尤其是自动扶梯的工装设备;生产场地存在出租行为,导致实际厂房面积不符合相应许可条件;大多数租赁电梯试验井道的生产单位,不用电梯试验井道做试验。
    (2)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面
    大多数生产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履行文件管理程序规定的编制、审核、批准手续,原始记录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齐全、保存不完整;生产过程不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未定期计量检定。
    (3)遵守许可证管理制度方面
    部分生产单位制造场地发生变化后,未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部分生产单位实际生产活动已停止,未向许可机关申请注销许可证。

    2.严重的具体问题

    (1)北京安达利电梯有限公司
    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973.1平方米,不符合许可条件规定的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的要求;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混乱。
    (2)北京首都电梯厂
    缺少必要的技术人员和生产场地,不具备自动扶梯的制造条件,伪造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超范围制造无机房乘客电梯。
    (3)沈阳正通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混乱,无控制柜制造场地和制造能力。
    (4)沈阳祺盛机械有限公司
    伪造电梯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并非法生产多批产品,在监督抽查现场伪造销售台账。

    3.处理意见

    (1)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北京安达利电梯有限公司、北京首都电梯厂、沈阳正通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沈阳淇盛机械有限公司,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撤销其电梯制造许可证。
    (2)责令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北京市京承电梯有限公司、杭州锐铭电梯有限公司按照有关程序注销其电梯制造许可证,责令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杭州现代电梯厂按照有关程序注销其自动扶梯制造许可资格。
    (3)对存在问题的辽宁科瑞特电梯有限公司、苏州蒂豪快速电梯有限公司、苏州通菱电梯有限公司、广东迪宝电梯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广顺电梯有限公司、东莞市大力士电梯有限公司、东莞市宝马电梯有限公司、东莞市日芝电梯有限公司提出通报批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4)对北京首都电梯厂超范围生产的无机房乘客电梯,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立即进行排查,发现后依法封停,责令使用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制造单位进行改造,未经改造并监督检验合格的,一律不许重新投入使用。对沈阳淇盛机械有限公司制造的缓冲器,选用其作为安全保护部件的整梯制造单位应立即进行排查,发现在用电梯已经安装该公司于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期间生产的ZDQ-A型号缓冲器的,要一律予以更换。

    (四)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单位

    1.共性问题

    (1) 资源条件方面。部分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在岗时间不能得到保证,不能有效实施单位的技术管理;个别岗位负责人对自身的岗位职责不掌握,产品质量无法控制。
    (2)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面。部分生产单位重要零部件的供货方未经过合格评价,制造加工现场无施工工艺卡,个别工艺环节缺少工艺指导书说明,设备档案管理不规范,制造环节缺少检验记录,焊接工作存在焊材管理不规范、现场施焊工艺执行不到位、焊接工艺评定未能覆盖焊接要求、焊接工艺评定不符合焊评要求、焊接检验项目不齐全等问题。

    2.较严重的具体问题

    泰州市宝鹿机械厂技术负责人不到岗,部分岗位负责人不熟悉本岗位职责,缺少MTⅡ持证无损检测人员,焊接工艺评定不符合焊接要求,设备档案缺少产品出厂检验、安装自检等记录。

    3.处理意见

    对泰州市宝鹿机械厂提出通报批评。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三、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

    此次监督抽查共检查综合检验机构25家、气瓶检验机构20家、无损检测机构12家,其中,采用到制造单位检查产品质量和到检验机构核查监检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了2家综合检验机构。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是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从检查结果看,综合检验机构制造监督检验工作存在较多的问题,气瓶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不能严格地执行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综合检验机构

    1.共性问题

    部分综合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实施,检验检测人员未进行执业注册,制造监督检验不到位,不按要求出具监检联络单和监检意见通知书,存在不严格执行检验规程、检验项目漏检、检验仪器设备未定期计量检定、检验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等现象。

    2.较严重的具体问题

    (1)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潍坊分院
    存在制造监检项目漏检、检验原始记录填写错误等现象,压力容器产品监检细则的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青岛市化学石油工业压力容器检测站
    检验原始记录内容不完整,个别检验原始记录存在涂改现象,个别检验报告中缺少耐压试验报告,存在未进行返修检验前出具检验报告的现象。
    (3)四川省化工压力容器检测站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未按规定进行相应的专项检测,部分检验原始记录不完善、更改不规范。
    (4)河北省弘瑞石油化工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站
    检验报告存在缺少气密性试验、压力表检验和液位计检验记录的现象,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缺少测试数据。
    (5)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制造监检工作把关不严,存在“T”字焊口底片漏审、热处理报告及产品试板报告未签字确认等现象,未能发现被监检单位材料代用无质保工程师签批、多台产品共用一份档案等问题。
    (6)石家庄市石化压力容器检测站
    检验仪器设备未定期计量检定,部分存档资料缺少检验原始记录或记录不齐全。

    (二)气瓶检验机构

    1.共性问题

    部分气瓶检验机构缺少持证检验人员,缺少检验设备或检验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使用无证的气瓶阀门,现场存放焊接设备和大量的报废钢瓶,存在检验记录不规范、气瓶颜色喷涂不规范等问题。

    2.较严重的具体问题

    (1)安阳市安泰钢瓶有限公司
    缺少检验仪器设备,部分检验装置和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不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现场发现有在活动护罩耳片上焊接护罩的钢瓶,检验合格区存放钢瓶护罩被重新更换的翻新钢瓶,新购瓶阀为无证产品。该机构涉嫌翻新改造旧气瓶。
    (2)都匀市锦光液化气钢瓶检验有限责任公司
    新购瓶阀为无证产品,缺少气密试验设备。
    (3)郑州市吉安气瓶检测有限公司
    缺少检验仪器设备,部分检验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检验合格区存放护罩为假冒产品的钢瓶,现场发现有在活动护罩耳片上焊接护罩的钢瓶,部分新购瓶阀为无证产品。现场发现有该站收购的3000余只报废钢瓶(活动护罩钢瓶与制造日期无法确认的钢瓶),主要来源于北京、上虞、余姚、兰溪、临安、宁波等气瓶充装站。该机构涉嫌翻新改造旧气瓶。
    (4)洛阳华悦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有限公司
    缺少检验仪器设备,部分检验装置和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库房内存放大量外购气瓶底座,现场发现有焊接设备,新购瓶阀为无证产品。该机构涉嫌翻新改造旧气瓶。
    (5)荥阳市谐和钢瓶检验站
    部分持证气瓶检验员工作单位不在本检验机构或证书过期,缺少检验设备,部分检验装置和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缺少检验标识,现场发现有焊接设备、钢瓶护罩,存放焊接有非原厂护罩、无任何标识护罩的未喷涂钢瓶,新购瓶阀为无证产品。该机构涉嫌翻新改造旧气瓶。
    (6)成都市双流县双华绿色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钢瓶检验站)
    缺少检验仪器设备,部分检验装置和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检验记录不完整,检验标志未打印检验日期、未喷涂检验色标,判废瓶未进行压扁或锯切处理。
    (7)遵义百江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
    不能提供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和气瓶检验员证,缺少检验仪器设备,未对送检瓶进行逐只登记验证,钢瓶检验色标没有按标准打孔和色标,新购瓶阀为无证产品。
    (8)三河市燕郊亿源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现场存在大量过期气瓶,检验仪器设备未定期计量检定,操作规程中存在维修内容。
    (9)马鞍山钢铁公司气体销售公司
    未配置专用的氧气气瓶水压装置,检验记录不完整。

    (三)无损检测机构

    此次无损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结合在建大型石化工程的检测现场进行检查,共涉及桂林市南方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洛阳中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实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三联特种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正吉油气田工程建设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亚新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油田三维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太科检验有限公司、兰州中石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南京金陵检测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维康焊接培训检测所等12家无损检测机构。

    1.共性问题

    被检查的无损检测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缺少对项目部管理的相关内容、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实施、无损检测人员未进行执业注册、检测责任人员不能满足要求、检测仪器设备未定期计量检定、检测工作执行不严格、检测原始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2.较严重的具体问题

    (1)桂林市南方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多名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多次返修焊口的检测记录为一次检测合格,部分检测原始记录无签字,部分操作人员与底片上标识的检测人员不一致,部分检测没有执行工艺卡和标准的要求。
    (2)甘肃实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多名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检测原始记录不完整,射线曝光曲线制作不符合标准要求,缺少透照工艺参数,存在底片漏评、检测原始记录涂改不规范及代签字现象。
    (3)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交底记录缺乏针对性,部分评片日期早于拍片日期,存在检测原始记录不准确、代签字现象。
    (4)大庆油田三维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多名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部分检测工作的次序、检测比例、照相要求未按标准要求执行,返修焊口检测存档资料没有原底片、返修标记和返修记录,存在检测原始记录代签字现象。
    (5)武汉三联特种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多名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检测原始记录签字人员没有无损检测资格,存在对不具备检测条件的焊口进行检测的现象。
    (6)深圳市太科检验有限公司
    部分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部分检测项目不满足设计变更或标准的要求,部分射线检测底片标记不准确,存在检测原始记录代签字现象。
    (7)洛阳中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部分检测缺少检测部位图,存在检测原始记录代签字现象。
    (8)兰州中石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未任命项目检测责任师,存在检测原始记录代签字现象。
    (9)青岛维康焊接培训检测所
    部分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部分射线检测底片标记不准确,返修的部分焊口没有进行扩探的记录,存在检测原始记录代签字现象。

    (四)处理意见

    对以上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通报批评。质检总局和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据各自的职责,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鉴定评审机构监督抽查情况

    此次监督抽查共检查鉴定评审机构16家,其中,采用到获证单位现场核查和到鉴定评审机构进行比对验证的方式检查了6家。主要针对近5年内未接受监督抽查的鉴定评审机构,重点检查鉴定评审机构资源条件的符合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鉴定评审工作程序的规范性、鉴定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等。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鉴定评审机构能够持续满足规定的条件,能够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能够有效控制鉴定评审工作质量,但仍有部分鉴定评审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1.共性问题

    (1)资源条件
    部分鉴定评审机构未与外聘鉴定评审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少数鉴定评审机构聘用的鉴定评审人员数量不满足规定的要求。
    (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方面
    少数鉴定评审机构未建立系统的、完整的、有效的鉴定评审质量管理体系,缺少必要的作业指导书和管理制度,未将现场鉴定评审记录纳入质量管理体系。部分鉴定评审机构不注重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如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约请资料和不符合项目整改资料的确认,不能提供确认的见证材料;未建立鉴定评审人员的技术档案,缺少鉴定评审人员的培训记录;鉴定评审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缺少鉴定评审人员签字,鉴定评审报告的签发缺少审批规定;存档资料不齐全,缺少现场鉴定评审时的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申请单位的约请资料等。
    (3)鉴定评审工作质量
    未能发现被评审单位产品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鉴定评审备忘录不符合项表述不清晰、不准确,对现场鉴定评审工作质量缺少有效监督。

    2.较严重的具体问题

    (1)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聘用的鉴定评审人员总数缺少7人,聘用无资格人员进行现场鉴定评审,未建立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部分现场鉴定评审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无鉴定评审人员签字,部分存档资料不齐全。
    (2)其他机构存在的较严重问题
    对2010年鉴定评审机构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未落实整改,超出许可机关受理的项目范围开展鉴定评审,安排非本机构聘用的评审人员参加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未能向申请单位一次性告知应补齐补正的鉴定评审约请资料,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单位寄发现场鉴定评审通知函,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未能发现所查设计文件中存在的较严重技术性问题。

    3.处理意见

    (1)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存在质量体系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实施缺见证等问题,且持证鉴定评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违反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对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做出停止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的决定。
    (2)对其他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鉴定评审机构,我局将依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的规定,另行处理。

    五、能效测试机构监督抽查情况

    此次监督抽查共检查了10家锅炉能效测试机构,主要检查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的资源条件、质量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测试工作质量。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的资源条件符合要求,质量体系建立基本健全且有效实施,测试工作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但仍有一些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资源条件方面

    个别机构未设置独立的锅炉能效测试部门,少数机构计量认证的项目不能完全涵盖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内容,部分机构存在仪器设备配置不齐全、未检定等问题。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方面

    个别机构的部分外聘人员聘用手续不齐全,存在体系文件不健全、实施文件未正式批准等问题。

    (三)测试工作质量方面

    个别机构的测试报告中数据无法溯源,存在原始记录不编号、无仪器使用情况说明、划改处不签字确认等问题。
各能效测试机构要对照锅炉能效测试机构条件尽快完善资源条件,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保证能效测试工作质量。

    六、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将对监督抽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根据职责分工,应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我局将尽快移交相关资料。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辖区内获证单位和本部门授权机构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建立违法违规获证单位和授权机构黑名单,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惩戒力度,严格退出机制;要配合总局做好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严重问题单位的行政处罚;要进一步加强鉴定评审工作的现场监督,提高鉴定评审的行政许可把关作用。
 
    (三)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本次检查的获证单位和授权机构(撤销、注销、停止相应资格的除外)应对监督抽查备忘录中的不符合项目进行整改并报送整改材料。气瓶检验机构应将整改材料报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抄送我局,被通报批评的生产单位、综合检验机构的整改材料应经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认后报送我局,其他获证单位、授权机构的整改材料直接报我局。

    (四)各特种设备获证单位和授权机构,应对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进行自查和整改,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鉴定评审和能效测试工作质量。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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