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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INA CHEMICAL INDUSTRIAL EQUIPMENT ASSOCIATION
CHINESE JOURNAL OF CHEMICAL EQUIPMENT
2016年第3期 总第243期 目录

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2009-09-18 14:26:11栏目:政策法规 来源:

国质检特函〔2006〕7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全国发生了多起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仅6月份以来,已发生11起,造成23人死亡,42人受伤。2006年7月19日,甘肃省天水市方大建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蒸压釜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2006年7月21日,河北省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大曹庄镇樱联造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蒸球设备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2006年7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泰豪制革厂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导致部分厂房和厂区围墙外小店倒塌,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2006年8月6日,重庆市潼南县梓潼街道办事处卫星六社豪瑞气体经营部发生氧气瓶化学爆炸,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2006年8月14日,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炼油二厂二套ARGG装置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此外,安徽、北京、甘肃等地还发生土锅炉爆炸事故5起,死亡1人,受伤18人。针对近期锅炉压力容器事故频繁发生的情况,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现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分析表明,上述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或非法使用“土锅炉”和“土压力容器”所致,这反映出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未能落实。为此,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监察,采取“三管齐下”的办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即对一般企业采用 “安全告知”的办法,对能够实施行业管理的企业实行“安全承诺制”;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依法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应责令停止其继续运行;对拒不接受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仍继续生产的,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在监管工作中,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设备,实施重点设备安全监控。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安全责任体系,落实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落实管理人员,做到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操作证,保证在用设备定期进行检验。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继续加强“土锅炉”的整治。
    各地要按照总局《关于继续加强“土锅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06〕193号)和《2006年执法打假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土锅炉”的整治力度,把取缔“土锅炉”作为执法打假的一项专项行动来开展。地方各级质监部门要把取缔“土锅炉”同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密切结合,对辖区各种使用“土锅炉”的生产加工作坊及生产安装“土锅炉”行为,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杜绝监管盲区、死角,发现非法使用“土锅炉”,坚决予以取缔。在对“土锅炉”常抓不懈、严厉打击的同时,应坚持疏堵结合,积极探索有效根治“土锅炉”的办法,防止“死灰复燃”。此外,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法制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锅炉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以及非法使用“土锅炉”、“土压力容器”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参与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并发挥安全监察协管员的作用。
   (二)强化快开门压力容器的监管工作。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确保每台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符合《规程》第49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着手开展安全联锁装置专业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工作。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机构要加强对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检验工作,对于在设计、制造上没有安全联锁装置的产品,承担监检的检验机构不得出具产品安全质量监检证书,产品严禁出厂销售。
    地方各级质监部门要对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未安装安全联锁装置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不予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机构对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时,必须对安全联锁装置等安全附件进行重点检验,对没有安全联锁装置的,检验结论应为不合格。对无安全联锁装置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要求使用单位采取措施,按照《规程》第49条规定进行整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不得继续投用。
   (三)规范气瓶的充装。
    针对近两年来气瓶混装导致气瓶化学爆炸事故居高不下的问题,各地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手段,解决气瓶混装事故高发问题,逐步在氢、氧气体充装单位推广气瓶先抽空后充装的工艺,配置必要的抽空装置,以杜绝气瓶混装事故。各地要按照总局《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规定,对充装站、检验站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条件的或不按项目要求检验的,违法从事气瓶翻新、倒卖的,依法撤销许可。
   (四)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
    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大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严把考核关,着力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素质。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强化作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五)严格检验技术把关。
    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机构要强化检验责任意识,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技术机构要明确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检验行为,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安全监察机构。
   
    三、增强应急反应意识,积极做好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各级质监部门一定要把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作为工作目的,制订措施,努力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各类事故也是强化管理的重要资源,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要积极应对,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分析判断,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措施,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同时,要积极、客观、科学地开展调查,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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