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检验员,应为本单位职工。 2、已经或准备从事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人员。 3、基本熟悉有关压力容器法规、标准,掌握常规压力容器检具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压力容器检验知识。
二、申报人员上报资料 1、申请表一份(样表见附件;请按A4纸规格正反面复制,粘贴一寸免冠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有职称人员); 3、申报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有学历人员); 4、申报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制作证书用)。
三、申报要求 1、要求申报资料齐全、准确、真实、字迹工整,复印件清晰。 2、工作单位填写准确且与单位公章、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一致。个人申请的资格级别、范围不能超出所在单位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级别与范围、已受理的制造许可申请书中受理的级别与范围或申请、准备申请的级别与范围。
四、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5号楼(金基业大厦) 邮 编:100029 单 位: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联系电话:(010)64424743,82032358 传 真:(010)82032213 联 系 人:丁素萍、朱海鹰、赵敏 网 址:http://www.cciea.com 【关闭】 |